PI到底算不算正式合同,很多人搞不清楚
作者:外贸单证 ·
说白了,形式发票就是一个报价单穿了件西装,看着正式,但骨子里还是报价。
说白了,形式发票就是一个报价单穿了件西装,看着正式,但骨子里还是报价。
Proforma Invoice,Proforma这个词是拉丁文,意思就是"纯为形式的"。光从字面上就能看出来,这玩意儿从一开始就不是什么正式文件。很多外贸新人把PI发出去就觉得万事大吉了,以为这就是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就锁死了。我以前也这么想的,后来被坑了一次才知道没那么简单。
先说结论:PI本身不是正式合同,法律效力跟正式的销售合同差着一大截。但问题是,外贸实战中大量交易根本没有签正式合同,PI就是双方唯一的书面约定。这就尴尬了。严格从法律角度讲,合同才是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形式发票充其量只能作为法律关系的一个证据。但是,如果你和客户之间压根没有签过正式合同,只有一份双方签字回传的PI,那这份PI照样可以作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效依据。
你说这到底算不算合同?算,但只是"退而求其次"的算。
每个市场每个客户对PI的理解都不一样。有的客户非常重视,把PI当合同一样对待,回签盖章。有的客户询价阶段就让你开PI,拿去当估价单用,你发了他不回,发了也不代表交易达成。烦死了,很多新人搞不清这个区别,PI发出去就开始安排生产,结果客户消失了,货做出来没人要。
再说说PI和商业发票的关系。PI上写的是预估的单价和数量,对双方都没有最终约束力,说白了就是一种估价单。真正出货之后,你要重新开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商业发票才是全套出口单据的核心,提单、装箱单、产地证全部参照商业发票来缮制。银行审单的时候认的是商业发票,不是PI。
但做信用证的情况又不太一样了。如果信用证引用了你的PI号码和日期,比如写着"AS PER PROFORMA INVOICE NO.XXX DATED XXX",那PI就成了信用证的组成部分,制单时必须按照PI内容全部打上。信用证上的条款也应该跟PI一致,但凡有不匹配的地方,都可能变成不符点。之前有个帖子说形式发票被用来开信用证,结果发票日期年份写错了,搞得很被动。
讲真,我见过太多人踩同一个坑。PI上面什么付款方式、价格条款、交货期、运输方式,这些关键条款一定要写清楚。特别是价格条款,FOB和CIF差着运费和保险费,写错了你亏不亏?PI上还要列明你的银行资料,方便客户打款。建议加个PI有效期,一方面给自己留个跟进客户的由头,另一方面也防止价格波动之后对方拿旧的PI来说事。
真碰到纠纷的时候,PI能不能当证据使?能。盖章签字回传的PI,在法律上可以证明双方对交易内容达成了共识,带有报价性质的形式发票签了字盖了章,就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如果你想让条款更硬一些,金额大、风险高的订单,还是签一份正式的销售合同(Sales Contract)更稳妥。合同里可以约定违约金、管辖法院、争议解决方式,这些PI上一般不会写,写了也不一定管用。
T/T付款的一般签正式合同,做信用证的就签PI。如果一份订单里T/T和信用证混着来,那合同上规定T/T那部分,信用证对应的那部分再开一份PI供客人开证用。
所以回到最开始的问题,PI到底算不算正式合同?严格来说不算,它不是正式发票,不能用于托收和议付,单价只是当时情况的估计,对双方无最终约束力。但在实际外贸操作中,很多订单就靠一份PI走到底。签字盖章的PI有它的法律效力,只是不如正式合同那么完整、那么硬气。
金额小的订单,PI够了。金额大或者客户资信不太清楚的,花十分钟签份合同,多一层保障总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