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coterms 2020和旧版本有什么区别,签合同标注哪一版才有效?
作者:外贸知识 ·
很多人签合同写个"FOB Shanghai"就觉得完事了。版本不标,出了争议才发现,双方理解的不是同一套规则。
很多人签合同写个"FOB Shanghai"就觉得完事了。版本不标,出了争议才发现,双方理解的不是同一套规则。
先说结论:Incoterms版本不是自动更新的,合同里不标注版本,一旦出事,适用哪个版本的规则,双方各执一词,法官也头疼。
国际商会(ICC)制定的Incoterms,目前最常用的是2010版和2020版。2020版从2020年1月1号生效,但2010版并没有被废除。两个版本都在用,就看合同里写的是哪个。
2020版到底改了什么?
说五个核心变化。
第一,DAT改名DPU。
2010版里有个术语叫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终端交货。问题来了,Terminal这个词太窄了,很多人以为只能指码头、集装箱堆场这类"终端设施"。实际上卸货地点可以是任何地方,不一定非得到终端。
2020版把DAT改成了DPU(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目的地卸货交货。一字之差,范围宽了。卖方把货运到指定目的地,卸货之后完成交货义务。卸货地点可以是码头、仓库、工厂,甚至是客户指定的某个露天场地。
有人问客户要求做DPU条款,需要注意什么。重点就是:你负责把货运到客户指定地点并卸货,但进口清关是买方的事。卸货费用和风险在你这边,清关费用和风险在客户那边。
第二,FCA可以签装船提单了。
这个改动针对的是信用证交易下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FCA条款下,货交承运人就完成交货。但如果走信用证,银行通常要求"已装船提单"(On-board B/L)。FCA交货地点往往在内陆,不在港口,承运人拿不到船公司的装船提单。卖方交了货,却拿不到银行要求的单据,钱收不到。
2020版的解决办法: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买方指示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后向卖方签发带装船批注的提单。这样卖方就能拿到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去交单收款。
有人质疑:货物还没装船,提单就签发了,这不是预借提单吗?银行能接受?其实不是预借。2020版的安排是承运人在货物实际装船后才签发装船批注,不是提前签。只是让FCA下的卖方有机会拿到这个单据,而不是被卡在中间。
第三,CIF和CIP的保险覆盖范围分道扬镳。
2010版里,CIF和CIP都默认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险别(C条款,相当于平安险)。2020版做了区分。
CIF还保持老规矩,卖方只需要投最低险别(ICC C条款)。因为CIF主要用于大宗散货、大宗商品交易,买方通常自己会另外加保。
CIP升级了。卖方要投最高险别(ICC A条款,相当于一切险)。因为CIP更多用于集装箱运输的工业品和消费品,这类货物在运输中受损的风险更高,一切险保护更充分。
有人做CIF条款,货值7000美元,问买平安险还是一切险。按2020版,CIF默认平安险就行。但如果你觉得货物价值高、易损,也可以跟客户协商升级保险,费用双方谈。
第四,自有运输工具也算数。
2020版允许卖方或买方用自己的运输工具来完成运输义务,不一定要委托第三方承运人。这个变化主要影响FCA、DAP、DPU、DDP四个术语。
举个例子,你做DAP,用自己的货车把货送到客户指定地点,2020版下这完全合规。2010版没说清楚这事儿,容易产生争议。
第五,安全要求纳入义务清单。
2020版把安全相关的要求明确写进了运输义务和成本分配里。比如出口安检、进口安检、过境国的安全检查费用,都有了更清晰的归属规则。
签合同标注哪一版才有效?
答案很简单:标注哪一版,哪一版就有效。不标注,扯皮。
正确的写法是在贸易术语后面加上版本号。比如:
FOB Shanghai (Incoterms 2020) CIF Alexandria Port, Egypt (Incoterms 2010) DDP New York (Incoterms 2020)
注意三个细节。
写全称。别只写"FOB Shanghai",加上"(Incoterms 2020)"或"(Incoterms 2010)"。括号里写版本号,这是ICC推荐的标注方式。
版本要一致。PI上写了Incoterms 2020,正式合同也写2020,报关单据、信用证条款都要对应上。有人PI上写CIF (Incoterms 2010),信用证里却没标注版本,银行审单的时候就可能提出不符点。
选哪个版本?能选2020就选2020。新版本规则更清晰,争议空间更小。但有个前提:对方也认可2020版。有些老客户惯用2010版,如果对方坚持,也不是不能用。关键是双方一致,白纸黑字写清楚。
有人合同写了DDP Incoterms 2000,这都二十多年了还在用。不是说无效,而是2000版的规则跟现在差太远,很多费用归属和安全条款都没覆盖,出争议吃亏的概率大。
一个容易忽略的点。
贸易术语只管风险、费用、责任的划分,不管所有权转移。
很多人以为FOB交货了,货物所有权就转移了。不是。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要看合同里的所有权转移条款,或者适用法律的规定。贸易术语不涉及这个问题。
还有,PI和PO不能替代正式合同。PI上写了个贸易术语,不代表合同条款就完整了。贸易术语只是合同的一部分,付款条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这些,术语管不了。
出了纠纷,法官先看合同写了什么版本,再看这个版本下风险怎么划分。你合同里连版本都没标,法官只能按"交易习惯"来推断,结果对你有利还是不利,就看运气了。
所以,下次签合同,别嫌麻烦。FOB后面加个(Incoterms 2020),五个字的事,能省你后面几万块的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