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聚酰胺纱线加征60%-67.5%临时反倾销税
作者:国际政策 ·
摘要:欧盟委员会7月29日起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酰胺纱线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高达60%至67.5%,远超常规反倾销幅度。同日欧盟还对中国硅铁作出最终反倾销税裁定,并对苯甲酸钠、苯甲醇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摘要:欧盟委员会7月29日起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酰胺纱线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高达60%至67.5%,远超常规反倾销幅度。同日欧盟还对中国硅铁作出最终反倾销税裁定,并对苯甲酸钠、苯甲醇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欧盟委员会7月28日连发三道贸易救济公告,对中国多项产品加征反倾销税,其中聚酰胺纱线60%至67.5%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尤为引人关注,该措施已于7月29日正式生效。
聚酰胺纱线,俗称尼龙纱,广泛应用于纺织服装、工业面料、轮胎帘子线、绳索等领域。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聚酰胺纱线生产国和出口国,欧盟是中国该产品的重要出口市场之一。此次欧盟裁定的税率区间之宽、上限之高,被业内认为远超常规反倾销调查的正常幅度。
据了解,欧盟此次反倾销调查针对的是原产于中国的聚酰胺长丝纱线,包括单丝和复丝。临时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通常为6个月,可延长至9个月,最终是否征收正式反倾销税及具体税率,将在调查结束后公布。涉案企业需在海关申报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与聚酰胺纱线一同被宣布的还有另外两项措施:一是对中国硅铁产品实施最终反倾销税,税率为15.6%至31.2%,正式征收期限为5年;二是对中国进口的苯甲酸钠及苯甲醇实施临时反倾销税,这两类化工产品广泛用于食品防腐剂、医药中间体、化妆品原料等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7月以来,欧盟已密集出台多项对华贸易救济措施:7月7日对中国乘用车、客车及轻型卡车轮胎征收4.3%至45.3%的反倾销税(终裁);7月9日对原产于中国的"北京鸭"发起反倾销调查,系欧盟首次针对中国农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7月16日对原产于中国的实心玻璃珠发起反倾销调查。加上7月28日的三项措施,欧盟在一个月内至少发起或裁定了六起对华贸易救济案件。
商务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林卫龙在7月28日国新办发布会上回应表示,"中国不是欧盟面临经贸问题的根源,而是解决问题的伙伴"。他指出,欧盟近期频繁对华采取贸易救济措施,严重挫伤中国企业对欧合作信心。
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对欧盟货物贸易顺差达3606亿欧元,同比增长15%;2026年6月中国对欧贸易顺差同比增长27%,达329亿美元。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这是27个欧盟成员国首次全部对中国出现贸易逆差。在此背景下,欧盟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明显加剧。
对于中国聚酰胺纱线出口企业而言,60%以上的税率意味着欧盟市场竞争力将大幅削弱,部分企业可能被迫退出该市场。建议相关企业:一是积极参与反倾销调查应诉,争取较低的单独税率;二是加快开拓东南亚、中东、拉美等多元化市场,降低对欧盟市场的依赖;三是考虑在海外设厂,通过产能转移规避关税壁垒;四是提升产品附加值,从价格竞争转向品质和品牌竞争。
此外,7月1日起欧盟新的钢铁"保障"体系正式生效,大幅降低免税进口配额,对华钢铁免税配额削减约47%,超出配额的进口部分关税提高至50%。叠加同日生效的150欧元以下小包取消免税政策,欧盟贸易壁垒正在从多个维度同步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