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出口的货,申报退税期限放宽到36个月了,但有个分界点
作者:社媒情报 ·
2026年1月1日起,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从原来的"次年4月30日"放宽到"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这意味着今年出口的货物,最晚可以在2029年申报退税。但注意,2025年12月31日前出口的业务仍按原政策执行,不适用36个月期限。
2026年1月1日起,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从原来的"次年4月30日"放宽到"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这意味着今年出口的货物,最晚可以在2029年申报退税。但注意,2025年12月31日前出口的业务仍按原政策执行,不适用36个月期限。
很多外贸财务还在按老习惯理解退税申报时间,以为还是"次年4月30日前"。其实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已经把申报期限改了。
新规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的新出口业务,退税和免税的申报期限改为36个月。即自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你可以随时申报退免税。超过36个月未申报的,才按视同向境内销售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这对企业来说是个实实在在的利好。以前出口一批货,必须在次年4月30日前完成申报,时间窗口只有一年多。现在变成36个月,时间宽裕了很多。特别是那些账期长、客户回款慢、或者财务人手紧张的外贸企业,不用赶着在次年春天扎堆申报了。
但要注意一个关键分界: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发生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不适用36个月期限。换句话说,去年出口的货,该什么时候申报还是什么时候申报,不能拖到36个月。
另外,申报期限放宽不等于收汇时限也放宽。收汇的要求仍然是当年出口货物在次年4月30日前完成收汇(远期合同提前报备最长36个月)。申报期限和收汇时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别混为一谈。
备案单证保存期也有变化。从原来的5年延长到了10年。出口合同、购销合同、运输单据、报关单、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全部要留存10年。
实操上现在该怎么做?2026年新出口的货,财务可以按新的36个月期限来规划申报节奏,不用像以前那么赶。但建议还是尽早申报,毕竟退税款早到账早安心。2025年及之前的出口业务,如果还没申报的,抓紧确认是否已过期。新签的合同里,付款条款和退税申报节奏可以重新安排,充分利用36个月的宽裕期。
还有一个细节:备案流程简化了。一般纳税人一次备案搞定,后续不用重复备案;小规模纳税人不用备案,填申报表就行。
36个月的申报期限对大多数外贸企业来说是好事,时间压力小了,但单证留存的要求更长了。合规做的越扎实,这36个月才真正是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