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写卖家还是国外客户,理赔时有什么影响?

作者:出口保险 ·

出口锂电池整柜,客户没要求买保险,自己掏钱买了,保单受益人到底写自己还是写客户?赔付地点选国内启运地还是国外目的港?这个问题看着简单,坑不少。

出口锂电池整柜,客户没要求买保险,自己掏钱买了,保单受益人到底写自己还是写客户?赔付地点选国内启运地还是国外目的港?这个问题看着简单,坑不少。

先把最基础的三个点记住。保单上的被保险人就是受益人,货运保险的赔款是打给受益人的。有可保利益的才能作为被保险人,可保利益就是对保险标的有所有权或者买卖的经济关系。物流公司、货代公司只是承运方,跟货物没有买卖关系,没有可保利益,不能做被保险人。除非货代先把货买下来再卖给第三方,那才可以。

做CIF条款的出口方,保单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写收货人。现在80%的出口方都是等出了提单copy件再来投保,为了方便操作,很多人直接把被保险人写成收货人,这没问题。那能不能写发货人自己?也可以。只是到时候随着提单的货权转让给收货人,保单也需要发货人背书转让保单权益给收货人。保险法规定,货物运输保险保单可随货权的转移而背书转让,不需要征得保险人的同意。

做FOB或CFR条款的出口方,按理说保险该买方买,但你可以给自己投保。投保货运险是自愿行为,跟贸易术语是两码事。货物从工厂到码头这段路有风险,堆放在码头也有风险,货主当然可以投保为自己的货物转移风险。被保险人直接写发货人就行。

信用证项下的被保险人最复杂,一般有四种情况。第一种,信用证无其它规定或规定是受益人,保单被保险人写信用证上的受益人。第二种,信用证规定保单以某银行或某公司为被保险人,那就照写。第三种,信用证规定保单凭某银行或某公司指示抬头,被保险人应该做成受益人名称加held to the order of指定方。第四种,信用证规定保单做成空白指示抬头,被保险人写成受益人名称加for the account of whom it may concern。

背书这块也得分清楚。空白背书就是在保单背面打上被保险人公司名称或盖图章加签字,做完空白背书,被保险人或任何保单持有人出险后都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记名背书除了空白背书的操作,还要在被保险人名称上面打印Delivery to指定方,这种背书意味着只有受让人出险后才有索赔权。记名背书用得少。

说到理赔,这才是被保险人写谁最关键的地方。理赔的时候需要一整套单据,最重要的是货权单据和合同单据。就算被保险人写了你,你拿到了保单,如果没有可保利益,拿不出整套理赔单据,一样得不到赔款。

有人CIF装船以后风险明明已经在买方了,公司投保一直写的被保险人是卖方。这种操作的风险在于,一旦出险,卖方拿着保单去理赔,但货权已经转让了,卖方不一定拿得出完整的货权单据,保险公司审查时就会卡你。真到那时候急都来不及。

还有一种情况更让人头疼。CIF投保一切险,被保险人写的是收货人,结果国内路段发生货损。从保险利益来说,国内这段路是发货人具有保险利益,但保单被保险人是收货人。实际操作起来,收货人得向国内保险公司提起索赔,赔款也是打给收货人。发货人想直接索赔?不行,你不是被保险人。

理赔需要的单证包括保单或保险凭证正本、运输契约比如提单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承运人出具的货损货差证明、出险照片。被保险人栏要按保险利益的实际有关人称谓的全称填写,不能随便写个简称。

说到底,被保险人写谁不是随便填的,得看贸易术语、看货权归属、看信用证要求。写错了或者背书没做好,出险的时候理赔就卡壳。投保的时候多花五分钟想清楚这些,比出险后跟保险公司扯皮强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