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关用的商业发票,能不能比报关发票金额做低一点?
作者:外贸单证 ·
客户让你把清关发票金额做低,你答应不答应?这个问题我被问烦了,每周都有人跑来问,说客户要求清关发票比报关发票少写个两三成,这样客户能在目的港少交点关税。说句实在的,这事儿在实际操作中确实普遍存在,但里面的风险你得搞清楚,不是客户说什么你就照做什么。
客户让你把清关发票金额做低,你答应不答应?这个问题我被问烦了,每周都有人跑来问,说客户要求清关发票比报关发票少写个两三成,这样客户能在目的港少交点关税。说句实在的,这事儿在实际操作中确实普遍存在,但里面的风险你得搞清楚,不是客户说什么你就照做什么。
先把两套发票的关系理明白。报关发票是你向中国海关申报时用的,金额必须按实际货值申报,这个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海关是否查验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报关金额大小,深圳海关单笔超过7万美金还要求出口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你报关金额乱写,先过不了中国海关这关。
商业发票是给国外客户清关用的,它的金额高低直接影响国外买家在目的国要交多少进口关税。所以国外买家会主动告知出口商把商业发票单价做低以降低关税,实际操作中根据客户要求来填写。这两个发票服务的对象不同,金额不同是完全可能的。
但做低不等于随便做低,有几个雷区你踩了就出事。
第一个雷区,退税链条断裂。出口退税要求报关单、进项发票、外销发票三者的品名、数量、金额完全一致,任何一项对不上都退不了税。注意这里说的"一致"是退税链条内部的一致,商业发票是给国外清关用的,不在这个链条里。所以商业发票金额做低,本身不影响退税,前提是你别把商业发票和报关发票搞混了,拿商业发票去退税那就完蛋。
第二个雷区,产地证金额对不上。这个坑特别隐蔽。产地证上有的显示金额有的不显示,但如果你的产地证上显示金额,它必须和商业发票金额一致。有人遇到过客户要求做海关产地证但金额只做原金额的30%,虽然产地证不显示金额,但查验的话就不一致了。还有做FORM E的时候,客户要求金额做低,TT预付款不包含在里面,但FORM E金额是总额,你做低了和报关金额对不上,到了海关审核的时候就被退回来。
第三个雷区,收汇和报关金额差额过大。这个很多人忽略。你报关报了10万美金,商业发票做低到7万,客户按7万打款给你,剩下3万美金怎么收?收汇金额和报关金额差额太大,银行那边外管局那边都要问你。有人遇到过报关金额USD8000收汇金额USD10300的情况,多出部分是样品费,这种情况都得想办法解释处理。反过来收汇比报关少太多也一样麻烦,有人出口报关报了个FOB价格,实际收汇比报关少了3500美元,问能不能在以后报关时价格报高一点平衡掉差额。别不信,外管局对收汇和报关金额的匹配度是有监控的,差额超过一定比例就会触发预警。
第四个雷区,目的港海关反避税调查。你以为做低金额只有好处没有风险?现在很多国家海关越来越精明,非洲国家搞ECTN制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防止低报和逃税,提前获取船运数据来监控进口货物。你发票做低太离谱,远低于市场行情,目的港海关有权质疑你的申报价值,要求提供厂商发票来核定真实成本。厂商发票使用出口国货币,发票额应该低于FOB货价,这东西一旦被调出来,你做低的那点小心思全曝光了。
那到底怎么做才相对安全?这事就是这么回事,你得分情况。
走T/T的客户,商业发票做低一点是行业常见操作,但幅度别太夸张。一般做低10%到20%相对安全,做低到30%以下就非常危险了。关键是商业发票金额和客户实际付款金额要能对得上,产地证金额跟着商业发票走,报关金额按实际货值报,三套数字各归各位。
走信用证的就麻烦多了。信用证下商业发票金额必须和信用证金额一致,你做低了银行不收。有人遇到过一种做法,把发票单价做低,额度做成信用证金额,这个做法有风险但有人这么操作。核心原则是交银行的单据按信用证来,报关核销退税用的单据按实际出货情况做,两套分开。但别忘了,信用证下如果客户拒付,你拿着做低的发票去追讨,法律上你只能主张发票上的金额,做低的那部分等于自己放弃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EXW和FOB的转换问题。发票和报关单金额是EXW价格,产地证上要填FOB金额,需要自己预估加上国内运费和杂费,加上之后产地证金额和发票金额就不一致了。这个要提前算好,在发票上分开列明FOB金额、运费和保险费,这样产地证上的FOB金额就有据可查。
最后说一句,做低发票金额这事,风险永远在出口商这边。客户少交关税受益的是他,但万一出事被查的是你,被罚的也可能是你。接这种要求之前先评估一下客户的信誉、目的国的查验力度、以及你自己能承受的风险底线。别为了帮客户省那点关税,把自己搭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