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形式发票有没有法律效力,能不能当做正式外贸合同?

作者:外贸知识 ·

先说结论:PI有法律效力,但不能替代正式外贸合同。这两个概念不矛盾,很多人把它们混为一谈,出了事才发现手里除了一张PI什么都没有。

先说结论:PI有法律效力,但不能替代正式外贸合同。这两个概念不矛盾,很多人把它们混为一谈,出了事才发现手里除了一张PI什么都没有。

PI全称Proforma Invoice,中文叫形式发票。它的本质是卖方发给潜在买方的报价单,不是正式发票,也不能当正式发票用。客户拿到PI可以去做几件事:向银行申请付汇、申请进口许可证、走内部审批流程。尼日利亚的客户付款流程就是典型的例子,卖方开PI双方签字后,买方把PI提交给当地银行核实,银行再转发给央行申请Form M文件,整个付款链路都围着这张PI转。

那PI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关键看一个动作:签字盖章。如果PI上只有你卖方的签字盖章,那它就是一份报价单,客户不回签不具备约束力。但如果买方也签字盖章回传了,情况就不一样了。这份PI构成了买卖双方就PI所载明事项达成一致的有力证明,等于双方就这些内容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有印度客户付款前坚持要求PI签字盖章才肯打款,就是因为他需要这份双方确认的文件去走银行流程。

问题来了。既然双方签字后PI有法律效力,为什么还不能替代正式合同?因为PI记载的内容太简单了。一般PI上只有品名、数量、单价、总价、装运期、运输方式和付款方式这几项基本信息。一份完善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除了这些,还得包含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货物所有权转移、货物检验、违约责任、退运条款、争议解决方式、适用法律等内容。PI上这些条款一概没有。一旦出了纠纷,你拿着PI去打官司,法官想支持你都找不到依据,因为违约怎么算、争议在哪解决、适用哪国法律,PI上一个字没写。

有人会问,小金额订单也不能只用PI吗?这个要看情况。几百美金、几千美金的样品单或者试单,双方用PI确认一下品名数量价格,问题不大。但交易金额对于任何一方来说不属于小额的时候,必须签正式合同。有人做了350万美金的机械设备订单,客户上来就让他做PI,PI发过去客户马上让他自己联系银行。这种大金额的交易只靠一张PI,风险可想而知。

实际操作中PI和合同到底是什么关系?很多新手搞不清楚。有人给客户发了发票,客户说要合同,一脸懵:合同和PI不一样吗?不一样。PI是你在订单确认阶段开给客户的,用于付款和审批。合同是双方就整个交易的权利义务签订的法律文件,先签合同再开PI,或者PI和合同同时签都可以。两者并行不悖,不是二选一。有老业务员分享过,合同和付款不是走程序,是保护自己的最后环节。很多人在这里栽了,才知道PI不是废纸,但PI也不是万能的。

签字回传的流程也有人搞不明白。正常做法是你先签字盖章,扫描发给客户,客户签字盖章后回传给你。这样双方都有对方确认的版本。但有人遇到客户打了定金还没回传PI的情况,财务居然让业务员伪造客户签名入账。签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伪造签名一旦出事,责任全在你这边。宁可等客户回签,也不能自己代签。

还有个常见误区。有人没和客户签合同,银行要求提供合同和发票的时候慌了:发票就是PI吗?合同是自己做个英文合同让客户签字吗?PI需要客户签字和盖公司章吗?PI确实可以作为银行要求的文件之一提交,但银行同时还会要求合同。如果你只有PI没有合同,银行审核可能过不了,收款就会卡住。VTB收款明确要求提供合同、PI和报关单三样,缺一不可。

采购订单PO也是同样的逻辑。客户给你发PO,本质上是买方向你发出的要约。你接受了PO,PO就成为双方达成一致的证明。但PO和PI一样,记载内容有限,同样不能替代正式合同。

说到底,PI是外贸流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但它只是起点不是终点。PI确认了交易的基本框架,合同才是保护双方权益的完整法律文件。小单可以用PI对付,大单必须签合同。签字盖章不能省,回传确认不能少。别等到出了纠纷才发现手里只有一张写着品名和单价的PI,那才是真的叫天天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