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面的不可抗力条款,具体包含哪些情况,该怎么写?

作者:外贸知识 ·

合同里面的不可抗力条款,具体包含哪些情况,该怎么写?

合同里面的不可抗力条款,具体包含哪些情况,该怎么写?

先说一个很多人搞混的事情。不可抗力不是万能免责牌。不是说发生了天灾人祸你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合同不履行了,责任也不担了。它的适用条件比你想象的严格得多。

民法典对不可抗力的定义就一句话: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三个"不能",缺一不可。你要证明这件事你预见不到,避免不了,也克服不了。这三个条件要同时满足,不是说满足一个就行。

哪些情况算不可抗力?

自然灾害。地震、海啸、洪水、台风、火山爆发,这些属于典型的不可抗力。但注意,暴雨不一定算。你说下大雨导致工厂被淹,货出不了,客户问你:你们那个地区是不是每年雨季都下大雨?你说是。客户说那你怎么不能预见?这就尴尬了。所以自然灾害要达到异常程度,超出该地区正常气候范围的才算。

战争和武装冲突。这个没什么争议。两国交战,航线中断,港口关闭,你货发不出去,属于不可抗力。但有个细节要注意,战争影响的是你的履约能力,而不是你的利润。如果战争导致原材料涨价、运费上涨,但你的货还是能发出去,这不构成不可抗力,只能算商业风险。

疫情。这个争议最大。新冠疫情那会儿,多少外贸企业想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免责。结果呢?贸促会的负责人说得很清楚:疫情本身是客观情况,但能不能成为免责事由要个案分析。国家没有一律禁止企业开工,有条件开工的企业不能援引不可抗力免责。而且"不能克服"这一条很难证明,你必须穷尽一切努力,比如证明你联系了航空公司但确实无法解决运输问题,还要有书面回复作为证据。

政府行为。出口禁令、贸易制裁、港口封锁、海关政策突变。这些属于行政性的不可抗力。但普通的政策调整不算,比如退税率下调、检验检疫标准提高,这些是你可以预见和应对的正常商业风险。

罢工。港口罢工、船公司罢工、铁路工人罢工。但要区分是行业性罢工还是你公司内部员工罢工。前者可能算不可抗力,后者肯定不算,因为内部劳资纠纷是你自己管理的问题。

不可抗力条款该怎么写?

很多人合同里的不可抗力条款就一句话: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约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太粗糙了。真出了事,这句话保护不了你。

看看专业采购合同是怎么写的。第22条不可抗力,分了两款。第一款规定了通知义务和举证义务:声称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意识到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天内提供证据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发生以及预计持续时间。第二款规定了协商机制和终止权:双方应立即协商寻找公平解决方案,尽一切合理努力减轻影响。如果一方提供保证,不履行时间不超过三十天。如果超过三十天双方未达成解决方案,未受影响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这个条款写得好在哪里?它把每一个环节都卡死了。通知时限、举证时限、协商机制、最长容忍期、终止权。出事了按流程走,谁也不含糊。

你自己写不可抗力条款,至少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第一,明确列举不可抗力的范围。不要只写"不可抗力"三个字,要具体列出: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海啸)、战争和武装冲突、流行性疾病、政府禁令或制裁、港口罢工。列完之后再加一个兜底条款:"以及其他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这样既明确又灵活。

第二,约定通知义务。发生不可抗力后多少天内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建议三到五个工作日。通知内容应包括:什么事件、何时发生、影响哪些合同义务、预计持续多久。口头通知不算数,必须书面。

第三,约定举证义务。通知之后多少天内要提供证据?建议十天内。证据包括:政府公告、商会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气象部门证明、新闻报道、第三方机构报告等。疫情期间贸促会开具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它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认可。

第四,约定减损义务。受影响的一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你不能坐在那等,要主动想办法。比如港口罢工导致无法发货,你应该考虑改港、换运输方式、分批发运等替代方案。

第五,约定后果处理。不可抗力持续超过多少天,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建议三十天。解除后已付款怎么退?已交付的货物怎么处理?在途货物的费用谁承担?这些都要写清楚。

第六,区分部分免责和全部免责。不可抗力可能只影响部分履约能力。比如你有一千件货要交,港口罢工导致只能发五百件,另外五百件可以走空运。这种情况下应该部分免责,而不是全单免责。

还有一个概念容易和不可抗力混淆:情势变更。

情势变更指的是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双方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它和不可抗力的区别在于:不可抗力是"不能履行",情势变更是"能履行但太不公平"。比如疫情期间,你的工厂没有被禁止开工,但原材料价格暴涨三倍,继续按原合同价交货你会亏得倾家荡产。这种情况下可以援引情势变更原则,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

但情势变更的认定标准比不可抗力更高,法院不会轻易支持。你说亏钱就不做了?商业风险和情势变更是两码事。原材料涨10%是商业风险,涨300%可能算情势变更。中间那条线在哪,法官说了算。

最后说一句。不可抗力条款不是写完就万事大吉了。真出了事,最重要的不是合同怎么写,而是你反应够不够快。第一时间通知客户,第一时间收集证据,第一时间申请商会证明,第一时间协商替代方案。拖着不说等客户找上门来,你的免责权可能就因为未尽通知义务而丧失了。合同法写得明明白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不及时通知导致对方没来得及减损的,你要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