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是什么意思?没有购买保险,货主需要分摊损失吗?
作者:出口保险 ·
共同海损是指海上航程中,为共同安全而采取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即使未购买保险,货主也需依法分摊损失。成立条件严格,包括真实、共同、急迫的危险,以及有意、合理的措施。分摊方为船舶、货物和未收运费。未购保险货主需缴纳保证金才能提货。保险可将分摊义务转移给保险公司,但需足额投保。共同海损理算周期长,保险公司赔付牺牲和分摊部分。
共同海损是什么意思?没有购买保险,货主需要分摊损失吗?
"共同海损"四个字在很多外贸人眼里是个熟悉又陌生的词。熟悉是因为每次海上出大事故都能听到这个词,陌生是因为真问到具体含义和分摊规则,能说清楚的人不多。
共同海损的法律定义与通俗解释
先说法律定义。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193条的原文。通俗点说就是船和货一起遇到大麻烦,船长为了保船保货主动采取一些非常措施,这些非常措施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所有获救的财产一起分摊。
共同海损的实际案例解析
举两个真实例子就明白了。一个例子是船舶在离港过程中发动机突发故障在海上抛锚,船东为了船货共同利益决定换船。换船过程中产生的拖轮费用、重新装卸费用、船舶延误给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这些都算共同海损。另一个例子是1号舱突然起火,船员往舱中灌水灭火,雇用拖轮将货船拖至就近港口检修,船东宣布共同海损。灌水灭火造成的货损、雇佣拖轮费用、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这些费用都要船东与货主共同承担。
共同海损成立的严格条件
注意共同海损的成立条件非常严格,必须同时满足几项要素。危险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推测的,必须是共同的而不是单个利益的,必须是急迫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损失和费用必须是特殊的,原则上由船长指挥。缺一个条件都不成立。
构成共同海损的牺牲与费用及分摊方
哪些情况算共同海损?抛弃货物、灌水灭火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机器锅炉损害、燃料用作货物、卸货过程中的损害。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及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避难港的船员工资及其他开支、修理费、代替费、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利息。分摊方是船舶、货物与未收运费三方按比例分摊。
未购买保险的货主是否需要分摊损失
这里有个关键问题。货主即使没买保险,货物也没受损,遇到共同海损也要掏钱分摊。这不是保险条款约定的,是海商法的强制性制度。条款CIF没买保险货物被烧毁的货主,属于最倒霉的一类,货款一分都拿不到,同时还要交共同海损分摊,还要付运费给船公司,还要承担收货人可能的索赔。条款CIF买了保险货物被烧毁的货主,货款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要交共同海损的话这笔费用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要付运费。
未购买保险的货主如何提取货物
没买保险的货主想提货怎么办?没买海运保险的,按船方要求打C/F货值20%左右的金额作为"共同海损保证金"到指定账号,签了共同海损协议书(业内叫Average Bond)之后才能安排提货。实际比例可能7%到20%不等,看船东和理算机构的要求。买了海运保险的,保险公司会出具共同海损担保函Average Guarantee,承担共同海损分摊,货主可以安排柜子转运及提货,完之后保险公司再与被保险人清算。
共同海损的理算流程与周期
共同海损的理算周期非常长,通常要2到3年。理算分三个阶段。第一,确定共损总金额。第二,确定分摊价值,也就是获救财产价值加上共损牺牲金额。第三,计算损失率,损失率等于共损总金额除以分摊价值总额,各受益方分摊额等于分摊价值乘以损失率。理算由专业的海损理算机构负责,比如国际知名的Richards Hogg Lindley,2024年4月MSC DANIELA 13800TEU集装箱船在斯兰卡科伦坡附近起火,船东就是委托RHL作为共同海损理算人的。
保险公司对共同海损的赔付规则
保险公司对共同海损的赔付规则也有讲究。本条款保险人只负责赔偿共同海损的牺牲和分摊部分,而不是全部。当共同海损经审核成立时,被保险货物本身因共损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可先行赔付,而不由被保险人向其他共损利益方索取分摊。保险人赔付共同海损内的损失以后,有权从船方、运输方等其他利益方摊回共损理算数额,但仅以已经赔付的数额为限。
这里有个常见的坑叫"不足额保险"。保险人对共同海损的赔偿是以保险单载明的被保险货物的保险金额作为根据。不足额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就要就其差额部分与各有关利益方之间进行分摊,保险人对应分摊的部分不负赔偿责任。比如你的货值100万美元,你只按80万美元投保,那么共同海损分摊时,你自己要承担20%左右的差额。
承运人和船东的留置权也要注意。共同海损一旦成立,根据海商法规定,没有向承运人支付共同海损分摊费之前,又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情况下,承运人可以在合理限度内留置相关货物。对于没有全损的货物方,必须签订共同海损协议书后,方可从船东手中取得货物。
实操层面要不要买保险,答案是非常明确。共同海损是海商法层面的强制性分摊制度,不以你是否投保为前提。投保的意义在于把这份法定分摊义务转移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出担保函、处理理算、垫付分摊费。不投保的话,货主自己面对C/F货值20%的现金保证金、理算周期2-3年的资金占用、以及可能高达货值几十分之一的分摊费用。
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都承保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这一点三个基础险种都覆盖到了。所以哪怕买的是最便宜的平安险,共同海损这层保障也是有的。唯一要确保的是投保金额要覆盖货值的110%,否则不足额保险的差额要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