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对中国汽车挡风玻璃终裁反倾销 最高税率129%
作者:国际政策 ·
南非税务总局9月7日发布关税修正公告,对中国进口车辆前挡风玻璃征收终裁反倾销税,东莞康湾28.39%、信义等出口商12.92%,其他中国制造商税率高达129.15%。
南非税务总局9月7日发布关税修正公告,对中国进口车辆前挡风玻璃征收终裁反倾销税,东莞康湾28.39%、信义等出口商12.92%,其他中国制造商税率高达129.15%。
南非对中国汽车玻璃的贸易救济走到了终裁阶段。南非税务总局(SARS)9月7日在政府公报发布R7889号关税修正公告,对原产于或自中国进口的车辆前挡风玻璃正式征收终裁反倾销税,这项措施依据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第777号报告作出,通过修订《海关与消费税法》附表2第1部分实施。
此次涉税产品为汽车用前挡风玻璃(windshield),归类在关税税号8708.22.10。税率按生产企业分别设定,并非一刀切。东莞康湾汽车玻璃面临的税率是28.39%,信义汽车玻璃和东莞Benson汽车玻璃同为12.92%,而其他未单独列明的中国制造商,税率则被设定为同样适用于马来西亚相关产品的最高档129.15%。福耀玻璃工业集团等部分出口商或生产企业,则被排除在这份指定税率表之外。
终裁税率之间的差距相当悬殊,28.39%和129.15%之间差了四倍多。这意味着南非对中国汽车玻璃的认定并不是整体性的,而是根据涉案企业在调查中的配合程度、倾销幅度计算出的不同结果。主动配合调查、提供完整数据的企业,拿到的税率明显偏低;而未单独应诉或未被认定的厂商,要面对的是高得多的统一税率。
从程序上看,这条终裁并非横空出世。南非此前已就中国汽车玻璃展开反倾销调查并通过临时措施进行过渡,本次9月7日公告是将临时安排升级为正式的终裁反倾销税,落在2026年9月这个时间点。整条链条从立案、初裁到终裁走完,南非对中国汽车玻璃的进口管制至此有了明确、可分档的税率框架。
消息来源方面,以南非税务局(SARS)关税修正栏目及FreightNews的报道为准。对出口商来说,几点值得摆上桌面。一是税率分档的高低之差,直接决定了不同厂商报价上的竞争力差距,被划到129.15%这一档的企业,相当于在南非市场基本失去了价格空间。二是代理和商号归属问题,出口时以哪家公司名义申报、登记为哪家生产商,会直接影响适用哪一档税率,企业需要跟报关、清关环节核对清楚。
对做汽车玻璃、汽配出口的厂商而言,当前更应该做的是确认自身产品是否落在8708.22.10税号范围内,查清公司是否在ITAC报告中被单独列名或属于统一税率档。若被归入高税率档却有证据可证自有倾销幅度低,仍需借助法定渠道复核,争取调整适用税率。这一步没走,后续出口成本上的差距会持续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