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终裁东南亚三国光伏双反税 最高268%直击中国转口供应链

作者:国际政策 ·

美国商务部于9月11日正式发布最终肯定性裁定,对原产于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这是美国继对华光伏产品征收关税后,针对东南亚转口供应链的又一重大贸易救济措施。

美国商务部于9月11日正式发布最终肯定性裁定,对原产于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这是美国继对华光伏产品征收关税后,针对东南亚转口供应链的又一重大贸易救济措施。

根据终裁结果,三国税率差异明显。反倾销税率方面,印度为123.04%,印度尼西亚为94.36%,老挝为65.43%。反补贴税率因企业而异:印度统一为126.09%;印度尼西亚Blue Sky Solar为173.70%,REC Solar及其他企业为73.20%;老挝Solarspace Technology为82.03%,Vietnam Sunergy高达153.67%。按反倾销与反补贴税率叠加计算,印度尼西亚最高综合税率接近268%,印度约为249%,老挝最高约为219%。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查的背景直指中国光伏企业的东南亚转口策略。2024年,美国从印尼进口的涉案光伏产品达4.152亿美元(约18亿瓦),较2023年的1.719亿美元大幅增长;从老挝的进口更是从2023年的不足7000美元飙升至3.357亿美元(约19.1亿瓦)。这种爆发式增长被美方认为是中国光伏企业为规避美国对华光伏关税,将产能转移至东南亚国家后再出口美国的结果。

涉案企业名单也印证了这一判断。老挝的Solarspace Technology与中国晶澳科技存在关联,而多家印尼、老挝的光伏制造商背后都有中国资本和技术支持。美方在调查中适用了可获得的不利事实(facts available with adverse inferences),意味着部分企业因未充分配合调查而被处以更高税率。

目前,这一终裁尚未立即生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将于10月14日进行最终损害投票,只有在USITC裁定美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后,商务部才会正式发布征税命令。在此之前,美国海关将根据终裁税率收取现金保证金。

对中国光伏产业而言,本次终裁的影响深远。近年来,受美国对华光伏电池及组件高额关税的影响,中国头部光伏企业纷纷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地布局产能,通过东南亚转口的方式进入美国市场。随着美国将调查范围逐步扩大至东南亚各国,这种转口模式的政策风险正在快速上升。

行业分析指出,美国光伏市场需求依然强劲,但贸易壁垒正在重塑全球光伏供应链格局。中国企业需要在合规经营、本地化生产深度、市场多元化等方面加快调整,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