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出货,报关抬头和给客户清关单据抬头可以不一样吗?

作者:外贸SOHO ·

做外贸SOHO的,经常会遇到一个问题:报关抬头和给客户清关的单据抬头不一样,可以吗?

做外贸SOHO的,经常会遇到一个问题:报关抬头和给客户清关的单据抬头不一样,可以吗?

比如你找代理公司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公司是代理公司的名字,但你跟客户签合同、做PI都是用自己公司的名字。那提单上的shipper写谁?清关资料的抬头写谁?两套单据抬头不一样,会不会有问题?

这个问题几乎每个SOHO都会遇到,今天给你讲透。

一、先说结论:可以不一样,互不影响

直接说结论:报关抬头和清关单据抬头可以不一样,互不影响。

为什么?因为出口报关和进口清关是两回事,是两个国家的两套系统。

中国这边出口报关,用的是中国海关系统,抬头是出口公司。客户那边进口清关,用的是他们国家的海关系统,抬头是卖方和买方。这两套系统不联网,不互通,互不影响。

所以报关单上是A公司,提单和清关资料上是B公司,完全没问题。客户在他们国家清关的时候,根本看不到中国这边的报关单,也不需要看。

有人专门跟代理公司确认过这一点:"通过第三方代理报关出口的报关单抬头是代理公司的,我这边跟客户签订合同肯定是以我这边的抬头,这点跟代理公司确认了一下,互不影响,提单和清关资料可以按照我这边的公司抬头。"

所以不用担心,这是完全正常的操作。

二、报关抬头和清关抬头分别是什么?

先把几个概念搞清楚。

报关抬头,就是出口报关单上的"发货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这个抬头必须是在中国有进出口权的公司,因为只有有进出口权的公司才能报关出口。

如果你是买单出口,那报关抬头就是买单公司的名字。如果你是找代理出口,那报关抬头就是代理公司的名字。如果你自己有进出口权,那报关抬头就是你自己公司的名字。

清关抬头,就是客户那边进口清关用的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上的卖方抬头。这个抬头可以是你的公司名字,可以是离岸公司名字,也可以是其他名字,只要客户那边清关能用就行。

客户清关的时候,需要的是商业发票(CI)、装箱单(PL)、提单(BL)、产地证(CO/Form E等)这些单据。这些单据上的卖方抬头,保持一致就行,跟中国这边的报关抬头没关系。

三、SOHO常见的几种情况

第一种:买单出口

买单出口的话,报关抬头是买单公司的名字。但你给客户的清关资料,抬头可以用你自己的公司名字,甚至是你自己编的一个英文公司名字。

有人问:"个人soho,没注册公司,买单出口,那客户在目的港清关的时候,给客户的清关资料,抬头写什么呢?直接用自己的个体户翻译成英文做抬头可以吗?"

答案是可以的。只要你的清关资料内部保持一致就行,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上的shipper是同一个名字。

但有一点要注意,如果客户需要产地证,那产地证的出口商抬头最好和提单shipper一致。买单出口的情况下,产地证一般也是买单公司来出,那提单shipper最好也用买单公司的名字,保持一致。

第二种:代理出口

代理出口的话,报关抬头是代理公司的名字。但提单和清关资料的抬头,可以用你自己的公司名字。

很多SOHO都是这么操作的:通过代理公司出口报关,提单shipper写自己的离岸公司或者香港公司,清关资料也用离岸公司抬头。这样客户看到的就是你的公司,看不到代理公司。

有人问:"我们以前通过代理出口公司在出口货物。汇款路径是自己离岸账户汇到代理出口公司,提单抬头shipper写离岸公司,CONSIGNEE写客户。"

这就是典型的代理出口+离岸公司操作。报关是代理公司,提单shipper是离岸公司,互不影响。

第三种:自营出口

如果你自己注册了公司,办理了进出口权,自己出口,那报关抬头就是你自己公司的名字。

这时候你可以选择提单shipper用自己国内公司的名字,也可以用离岸公司的名字。很多有自己公司的SOHO,还是习惯用离岸公司做shipper,因为这样客户信息更安全,也方便以后换供应商或者调整业务结构。

但要注意一点,有些地方的退税要求提单发货人和报关单发货人一致,否则可能影响退税。这个要提前跟你的退税会计或者当地税务局确认一下。

有人就遇到过这个问题:"问了退税老师,说我们这里必须提单和报关单上的发货人一致,否则会影响退税。"

所以具体能不能不一致,要看你当地的退税政策。

四、产地证的问题要注意

报关抬头和清关抬头可以不一样,但有一样东西要特别注意:产地证。

产地证(CO、Form E、Form A、FTA等)是出口国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上面有出口商的信息。如果产地证上的出口商和提单shipper不一致,客户那边清关可能会有问题。

所以一般原则是:提单shipper、商业发票抬头、产地证出口商,这三个要保持一致。

有人问:"发智利,代理账号改发票抬头出,原产地证第一栏是出证公司名字,第二栏是不是得写代理账号公司名字?"

问的就是这个问题。产地证第一栏是出证公司,第二栏是发货人,如果发票抬头是另一个公司,那就不一致了,客户那边清关可能会有麻烦。

还有人问:"客户要的产地证代理公司让我去外面找人做,因为产地证要我这边公司抬头的才行,对应好提单清关资料。外面找人做的FTA产地证安全吗?有没有风险?"

这也是一个常见的情况。代理公司出的产地证,出口商是代理公司的名字,但你提单shipper是自己公司,所以只能找外面的公司出你抬头的产地证。外面做的产地证,只要是真的、能查到的,一般没问题。但要注意找靠谱的渠道,别拿到假证。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抬头产地证,就是第一栏是出证公司,第二栏是实际出口商。但有些国家不接受双抬头产地证,这个要提前跟客户确认。

五、客户问起怎么解释?

很多SOHO担心一个问题:客户看到提单上的shipper不是我公司名字,或者看到产地证上的出口商是另一个公司,问起来怎么办?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处理,常见的解释有几个:

第一个说法:这是我们的出口部门/分公司。

可以跟客户说,我们有专门的出口公司负责物流和报关,这是我们集团旗下的出口部门。客户一般不会深究,因为对他来说,只要货没问题、能清关就行,谁出口的他不关心。

第二个说法:这是我们的合作出口代理。

也可以直接说,我们跟一家出口代理公司合作,他们负责所有的出口手续和物流。这种说法老外也能理解,很多公司都这么操作。

第三个说法:不解释,直接给。

其实大部分客户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个问题,也不会问。你把单据做好直接发过去就行了,客户关注的是货物和清关,不是谁是shipper。

真的问起来,你随便给个合理的解释就行,客户一般不会纠结这个。

六、有什么风险需要注意?

虽然报关抬头和清关抬头可以不一样,但有几个风险还是要注意的。

第一个风险:客户信息泄露。

如果你找的代理公司或者买单公司不地道,他们可能从提单或者清关资料里拿到你的客户信息,然后直接联系客户撬走。这种事情在外贸行业不是没有发生过。

稍微有点经验的卖家,可能会走进出口代理公司,但是代理公司本身有着自己的业务,顺带帮你出口赚点费用,很多卖家会担心客户信息被泄露的风险,这种担心是有必要,因为撬客户的事时常发生。

所以找代理公司的时候,要找靠谱的、口碑好的,最好是朋友推荐的。签个保密协议什么的,虽然不一定能完全杜绝风险,但总比没有强。

第二个风险:退税风险。

前面提到过,有些地方退税要求提单发货人和报关单发货人一致。如果你用别的公司做shipper,可能会影响退税。这个一定要提前跟你的会计或者税务局确认清楚。

第三个风险:产地证风险。

如果产地证是外面找公司做的,一定要确认是真的、能在官方网站查到的。假的产地证客户那边清关会出问题,到时候损失就大了。

第四个风险:提单货权。

提单shipper如果不是你,而是代理公司或者买单公司,那从法律上讲,货权可能不在你手里。虽然实际操作中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但理论上是有这个风险的。

所以找合作的公司,一定要找靠谱的,别找那种随时可能跑路的小公司。

七、最后总结

报关抬头和清关单据抬头可以不一样,这是外贸SOHO的基本常识。

核心逻辑就一句话:出口报关和进口清关是两个国家的两套系统,互不影响。中国海关管不着客户那边清关用什么抬头,客户那边也看不到中国的报关单。

不管你是买单出口、找代理出口还是自己有公司自营,都可以做到报关一个抬头、清关另一个抬头。唯一的原则是,清关资料内部要保持一致——提单shipper、商业发票、产地证出口商,这三个最好统一。

实际操作中,注意找靠谱的合作方,保护好客户信息,提前确认好退税和产地证的要求,基本就没什么问题。客户问起来也不用慌,随便给个合理的解释就行,老外对这个不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