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到底该怎么选?

作者:外贸单证 ·

做外贸的,几乎每个柜都要面对这个选择题。货装船了,货代问你一句"正本还是电放",你脑子里得立刻有答案。选错了,轻则客户提货延误产生滞港费,重则货款两空。有人图省事直接电放,结果尾款收不回来;有人死磕正本,结果快递在路上耽误了,货到港了提单没到,客户在目的港干着急。今天把这事儿掰开揉碎讲清楚。

做外贸的,几乎每个柜都要面对这个选择题。货装船了,货代问你一句"正本还是电放",你脑子里得立刻有答案。选错了,轻则客户提货延误产生滞港费,重则货款两空。有人图省事直接电放,结果尾款收不回来;有人死磕正本,结果快递在路上耽误了,货到港了提单没到,客户在目的港干着急。今天把这事儿掰开揉碎讲清楚。

一、先搞明白这俩到底是什么

很多人做了好几年单证,对提单的本质还是一知半解。正本和电放不是简单的"纸质还是电子版"的区别,背后是货权的转移逻辑完全不同。

  1. 正本提单:法律认可的物权凭证

正本提单(Original Bill of Lading)就是船公司签发的纸质单据,一般一式三份,每份效力相同,其中一份用来提货后,其余自动失效。

说白了,这张纸就是货的"身份证"加"提货券"。谁拿着正本提单,谁就有权在目的港把货提走。承运人只要看到正本提单,就得交货,哪怕来提货的人不是真正的货主,承运人也不用担责。

正本提单还有个关键属性:可以转让。通过背书,提单能从一个人手里转到另一个人手里,货权也跟着转。这个特性在信用证交易里特别重要,银行就是靠控制正本提单来控制货权的。

  1. 电放提单:一纸电报就把货放了

电放(Telex Release)是发货人向船公司申请,通过电报或电传的方式通知目的港代理,告诉他们"这票货不用凭正本提单放货了,直接放给指定的收货人就行"。

操作流程说起来也简单:发货人填个电放保函,签字盖章发给货代,货代跟船公司确认后,船公司给目的港发个放货指令。收货人到港后,凭身份证明就能提货,不用等正本单据寄过去。

电放的好处就是快。近洋航线比如中日韩,船开出去两三天就到港了,正本提单走国际快递至少三五天,搞不好货都到了提单还在路上,客户提货要产生滞港费。电放就没这个问题,船一到港客户就能提货。

二、核心区别:货权到底在谁手里

正本和电放的本质区别,就一个字:货权。

  1. 正本提单:货权跟着纸走

做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只要全套正本还在你手里,货就是你的。客户想提货,必须拿到正本提单。这意味着你可以用正本提单来控制货权,作为收款的筹码。

比如最常见的T/T付款方式,30%预付,70%见提单副本付款。你拿到提单后,把副本扫描件发给客户催尾款,客户付了钱,你再把正本寄过去。这期间货权一直在你手里,客户拿不到正本就提不了货。

信用证项下就更不用说了,正本提单是银行控制货权的核心工具。开证行只有在付款或承兑之后才会把正本提单放给客户,客户拿到正本才能提货。

  1. 电放提单:货权说没就没

电放一旦做了,发货人就彻底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权。船公司收到电放指令后,目的港代理会直接放货给收货人,发货人再想拦都拦不住。

这就是电放最大的风险所在。你以为客户会付尾款,结果电放一做,客户货提走了,尾款也不付了,你一点办法都没有。货已经在客户手里,你总不能飞过去把货抢回来吧。

所以电放的前提只有一个:你已经收到了全部货款。哪怕是老客户,只要还有尾款没收,就别轻易电放。合作了五六年的老客户,最后一票货电放后失联,尾款几十万美金打了水漂,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

三、什么时候用正本,什么时候用电放

没有绝对的对错,关键看付款方式和客户信用。

  1. 这些情况必须用正本提单

信用证付款的单子,必须用正本提单。银行审单需要正本提单作为物权凭证,你做了电放就等于把货权提前放掉了,信用证的银行信用保障就形同虚设。有个做信用证的朋友,客户说改电放吧方便点,他没多想就同意了,结果开证行发现单据有不符点拒付,客户那边货已经提走了,最后钱货两空。

还有1/3提单条款的信用证,也要特别小心。有些信用证规定把三份正本提单中的一份直接寄给客户,另外两份交银行。这时候客户可能拿着那一份正本就去提货了,然后银行那边因为不符点拒付,你货没了钱也收不到。信誉不好的客户和开证行,千万别接受1/3提单条款。

巴西、阿根廷这些南美国家,海关规定不能做电放,只能用正本提单。智利也不接受电放。这些国家的单子,老老实实寄正本,别想着走捷径。

  1. 这些情况可以电放

T/T 100%预付的单子,客户钱已经全打过来了,你爱怎么放怎么放,电放最省事。客户也高兴,不用等快递。

还有老客户,合作多年信誉一直很好,付款也从来没拖延过,尾款金额不大的情况下,客户要求电放可以考虑。但记住一句话:信誉是会变的,老客户也可能因为经营出问题而拖欠货款。 电放之前,先确认尾款到账,这是底线。

近洋航线比如日本、韩国、越南,船期短,正本快递来不及的情况下,如果客户已经付清全款,电放是合理选择。不然货到港了提单没到,产生的滞港费也是成本。

  1. 这些情况千万别电放

见提单副本付款的单子,尾款没到账之前绝对不能电放。你只能给客户发提单副本的扫描件,等客户付了尾款,再决定是寄正本还是做电放。

还有做信用证的单子,哪怕客户说得再好听,也不要改电放。信用证的游戏规则就是银行控单,你破坏了这个规则,出了事银行不担责。

指定货代的情况下尤其要小心。有些客户指定的货代,跟客户关系好,可能你这边还没收到尾款,货代那边已经偷偷放货了。做指定货代的单子,正本提单一定要握在自己手里,电放要等尾款到账后再操作。

四、电放操作的几个细节

  1. 电放保函不是走个过场

电放保函是发货人签给船公司的书面承诺,内容大概是"我申请电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我承担"。这个文件签了就有法律效力,意味着如果因为电放产生了纠纷,船公司免责,责任全在你。

保函一般要求shipper签字盖章。如果提单的shipper不是你公司而是代理公司,那保函得由代理来签,你签了不算数。我遇到过一个案例,提单shipper写的是代理,发货人自己签了保函发给船公司,结果船公司不认,说必须shipper签才行,来回折腾了好几天。

  1. 正本改电放要额外收费

有些单子一开始出的是正本,后来客户要求改电放。这时候你要把全套正本提单寄还给船公司,船公司确认收到后才会安排电放。这个过程船公司一般会收改单费,有的还会收电放费,加起来几百块人民币。别觉得不合理,这是行业惯例。

  1. 电放费和提单费是两回事

很多货代报价的时候会收电放费,有的还会另收提单费。电放费是船公司因为做电放而收取的费用,提单费是签发提单的费用。这俩不是一回事,别被重复收费了。正常情况下,做了电放就不应该再收正本提单费,因为根本没出正本。

  1. HBL和MBL的电放要分开看

走指定货代的单子,通常会有两套提单:货代签发的HBL和船公司签发的MBL。HBL的shipper是你,consignee是国外客户;MBL的shipper是货代,consignee是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

这种情况下,即使你收到了尾款,也得等货代把MBL也电放了,客户才能真正提到货。如果货代提前把MBL电放了,而你还没收到尾款,那风险就大了。所以做指定货代的单子,一定要跟货代确认清楚,在你收到尾款之前,MBL不能电放。

五、还有第三种选择:海运单

很多人不知道,除了正本和电放,还有一种叫海运单(Sea Waybill,简称SWB)的放货方式。

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转让,也不能背书。承运人凭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就可以放货,不需要提交任何单据。从放货效果上看,SWB和电放差不多,都是不用正本就能提货。

但SWB和电放有个关键区别:SWB是签发的时候就确定了的,而电放是出了正本之后再改的。SWB不需要签电放保函,也没有电放费,操作上更简单。

SWB适合100%预付的老客户,近洋航线用得比较多。但要注意,SWB一旦签发,货权就不在你手里了,跟电放一样,不能用来控制货权。所以尾款没结清的单子,别用SWB。

还有记名提单(Straight B/L),consignee直接写客户公司名,这种提单也不可转让,有些国家承运人可以凭收货人身份证明放货,不用交正本。做记名提单等于主动放弃货权,除非是全款到账,否则不建议用。

最后总结

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的选择,本质上是在"效率"和"安全"之间做权衡。

电放快,但货权不可控,前提是钱已经到账。正本慢,但货权在你手里,是收款的保障。

记住几个原则:信用证用正本,T/T全款到账可以电放,尾款没结清坚决不电放。巴西、阿根廷、智利这些国家只能用正本。1/3提单条款的信用证慎接。

别图一时省事,把货权拱手让人。外贸这行,钱到账才是真的,其他都是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