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美国决定继续对中国产品征收双反税,反倾销幅度最高188.05%
作者:小熊子 ·
当地时间2026年10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完成针对中国集装箱底盘及其组件的首次五年期日落复审,决定继续保留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如果撤销现有双反税令,来自中国的相关产品进口很可能在可预见时间内继续或者再次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因此,美国目前...
当地时间2026年10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完成针对中国集装箱底盘及其组件的首次五年期日落复审,决定继续保留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如果撤销现有双反税令,来自中国的相关产品进口很可能在可预见时间内继续或者再次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因此,美国目前针对中国集装箱底盘及组件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将继续执行。
此次案件编号为:
反补贴:701-TA-657
反倾销:731-TA-1537
美国商务部今年已经先后完成两项日落复审。商务部认定,如果取消现有措施,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可能继续或重新发生,可能出现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最高为188.05%;反补贴复审认定的净补贴率为44.32%。
随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此次再作出产业损害肯定性裁定,这项已经执行5年的中国集装箱底盘双反措施继续保留下来。
涉及哪些中国产品?
此次措施针对的是集装箱运输底盘以及相关组件(Chassis and Subassemblies)。
简单来说,就是港口、公路、铁路联运中,用来承载海运集装箱并由卡车牵引运输的金属底盘车架。
这类产品通常由钢制矩形车架组成,并配有:
- 悬架系统
- 车轴
- 车轮和轮胎
- 刹车系统
- 电气和照明系统
- 与牵引卡车连接的牵引装置
- 用于锁定集装箱的旋锁、滑销等装置
美国市场常见的集装箱底盘可以运输20英尺至53英尺不同规格的集装箱。
此次双反措施不仅覆盖完整底盘。
未完成、未组装或者拆分进口的底盘组件,同样可能属于征税范围。
具体包括:
底盘车架及车架部分
包括主车架、主销组件、横梁、鹅颈结构、伸缩机构以及后部防撞结构等。
行走机构和车轴组件
包括车轴、悬架、轮端组件、制动气室、锁销、车轮以及轮胎等。
支腿组件
也就是集装箱底盘脱离牵引车后,用于支撑整个车架的起落架结构。
底盘连接组件
包括用于连接其他底盘或者转换拖车的连接结构等。
美国商务部明确规定,上述组件即使以未组装状态进入美国,只要用于进一步组装成涉案集装箱底盘,也可以按照未完成底盘处理。
运到第三国再加工,也可能继续算中国货
此次产品范围还有一个对中国企业非常重要的规定。
如果中国生产的底盘或者相关组件运到第三国以后,只进行:
切割、打磨、冲孔、钻孔、喷漆、涂层、表面处理或者组装等加工,仍然不会因此脱离美国双反措施范围。
也就是说,中国企业把已经形成主要底盘或组件结构的产品运往第三国,再完成简单加工或者组装,并不能自动改变美国对产品范围的认定。
如果单独进口普通车轴、轮胎、刹车等零件,并且这些零件独立销售,并不自动属于双反范围。
但如果这些零部件与完整或未完成的底盘一起进口,或者明确用于进一步组装涉案底盘,则可能一起受到措施约束。
干货厢式半挂车、冷藏半挂车和普通平板半挂车被明确排除。
目前相关产品主要涉及美国HTSUS编码:
8716.39.0090
8716.90.5060
部分未完成底盘也可能通过:
8716.90.5010
进入美国。最终是否属于双反产品,仍按照产品具体描述确定。
这项针对中国底盘的双反税已经执行5年
美国针对中国集装箱底盘的贸易救济调查最早在2020年7月启动。
调查由美国集装箱底盘制造商联盟推动,成员包括Cheetah Chassis、Hercules Enterprises、Pitts Enterprises、Pratt Industries和Stoughton Trailers等美国企业。
当时中国是美国集装箱底盘最重要的海外供应来源之一。
美国商务部数据显示,按照相关海关编码统计:
2018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相关底盘及组件金额约8.40亿美元。
2019年约4.61亿美元。
2020年进一步下降至约3.62亿美元。
美国商务部同时提醒,上述海关编码中还可能包含部分非涉案产品,因此实际涉案进口金额会低于这一统计口径。
2021年,美国先后完成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
美国商务部在原始反倾销调查中确定的中国全国实体倾销幅度为188.05%,经过出口补贴抵扣调整后的现金保证金率为177.05%。
反补贴调查随后也形成正式税令。
从2021年开始,中国相关集装箱底盘进入美国市场一直受到双反措施约束。
今年4月,美国第一次重新审查这项措施
按照五年期日落复审制度,美国政府需要定期判断现有贸易救济措施是否仍然有必要。
2026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启动中国集装箱底盘双反措施第一次五年期日落复审。
7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采取加速复审方式。
原因之一是美国本土集装箱底盘生产企业提交了完整应诉材料,而被调查方的应诉参与程度不足,因此委员会没有进行完整听证和全面问卷调查,而是按照加速程序继续审查。
随后,美国商务部先完成了两项复审。
7月29日公布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认定如果取消反补贴令,中国相关企业可能继续或者重新获得可诉补贴,净补贴率为44.32%。
8月4日公布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认定如果取消反倾销令,中国集装箱底盘的倾销可能继续或者重新出现,可能出现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最高达到188.05%。
现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又完成产业损害审查,最终决定继续保留现行措施。
美国对集装箱底盘的贸易限制还在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近几年针对集装箱底盘的贸易救济已经不只涉及中国。
2026年5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又对来自墨西哥、泰国和越南的集装箱底盘及组件作出产业损害肯定性裁定。
美国随后决定对墨西哥、泰国和越南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同时对墨西哥和泰国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这意味着,美国对海外集装箱底盘供应商的贸易限制范围已经从中国进一步扩大到多个主要生产基地。
集装箱底盘虽然看起来只是港口物流设备,但它直接连接美国港口和公路运输体系。
海运集装箱从船上卸下来以后,需要装到底盘上,再由牵引车送往仓库、铁路场站和内陆配送中心。
美国进口集装箱数量越大,对这类底盘设备的需求就越高。
对于中国集装箱底盘、车架、车轴组件、起落架及相关零部件出口企业来说,10月21日这次决定意味着原本已经执行5年的美国双反壁垒不会到期退出。
尤其是中国生产的未完成底盘以及部分大型组件,即使经过第三国简单加工或者重新组装,也仍可能继续受到现有措施约束。
美国此次日落复审已经完成,中国集装箱底盘及组件进入美国市场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将继续保留。